8.1 短語與語法關係

語法研究劃分為詞法研究和句法研究。句法研究以詞為單位,由詞組成短語,由短語組成小句和句子,即研究句子內部的構造。

詞以上的單位是短語(phrase),也是詞和句子之間的一個層次。短語的“短”是相對於句子來說,嚴格來講,跟長短(音節數量)無關,只有三個音節的“我來了”是句子,但有十二個音節的“一本有趣的粵語語法學專書”卻叫做短語。“短”應重新理解為句子之下的一個層次。事實上,“phrase”的準確譯法應該是“詞組”,即“詞的組合”,朱德熙(1982)就是採用“詞組”一詞。不過,“短語”一詞在漢語語法學界已普遍接受,較為通用,本書就仍然沿用“短語”這個術語。

相對於詞而言,短語的結構不一定比詞複雜,一個短語可以由詞和多個短語組成,也可以只由一個詞組成短語。 1 如“寫論文”的“論文”是詞,這個詞也能組成短語,再跟“寫”組成另外一個短語“寫論文”。這個例子就有兩類的短語,一類比較“複雜”,由多於一個成分所組成,如“寫論文”;另一類比較“單純”,只由一個成分所組成,如“論文”。詞法允許有單純詞的存在,即由一個語素組成的詞,句法也允許“單純”短語的存在,即由一個詞組成的短語。短語的概念就好比分組一樣,而詞的概念就像成員,小組由成員組成。一個小組可以只有一個成員(如“論文”),也可以包含一個以上的成員(如“寫論文”)。短語是詞上一級的語法單位,純粹是一個層次的概念,跟結構的複雜性沒有必然的關係。

語素可以單獨成詞,語素和語素的組合、語素和詞的組合、詞和詞的組合,也可以構成詞,屬於詞法研究的層面;詞可以單獨成短語,詞和短語的組合、短語和短語的組合,也可構成短語,屬於句法研究的層面。詞和詞組合成為詞(即複合詞)而不直接成為短語,詞和短語的組合才可以成為短語。以粵語為例,“寫”是詞,“好”是詞,“寫好”組合成為詞,而不是短語。加上動詞後綴“咗”(了)的話,“咗”黏附在“寫好”之後,如“寫好咗”,證明“寫好”是詞(複合式合成詞),而整個“寫好咗”也是詞(附加式合成詞)。“寫得好”就不一樣,“好”是詞,這個詞可以單獨成為短語,“寫”是詞,加上後綴“得”之後也是詞(附加式合成詞),“寫得”跟短語“好”組合,成為另一個短語。“寫好”的“好”跟“寫得好”的“好”地位不一樣,前者是詞,作為構成複合詞的一部分;後者是短語,作為構成一個更大的短語的一部分。由於地位不一樣,因此我們可以解釋為甚麼“寫得好”的“好”可以擴展,說成“寫得非常好”,但“寫好”的“好”不能擴展,“*寫非常好”是不能說的。雖然實際上漢語的詞(尤其是複合詞)和短語往往有些“模糊”地帶,並引起不少爭議,但理論上詞和短語的劃分是很清晰的。

詞和短語、短語和短語都可組成短語,短語內部組成成分之間可構成“語法關係”,包括主謂關係、述賓關係、述補關係、偏正關係、聯合關係。根據語法關係,短語可劃分為幾種類型,稱為“結構”,包括主謂結構、述賓結構、述補結構、偏正結構、聯合結構。這五種結構是漢語最基本的句法結構,表達了五種基本的語法關係。 2 構成語法關係的成分,可稱為“句法成分”。有兩個句法成分才能構成關係,只有一個詞所組成的短語談不上語法關係,如“寫得幾好”的內部成分可用各種語法關係來描述,並分解為不同的結構,即“寫得”是述語,“幾好”是補語,兩者構成述補結構。“幾好”可以再進一步分解,即“幾”用來修飾“好”,構成偏正結構。

五種基本結構當中,主謂結構和述賓結構是作為組成句子核心部分的結構,形成粵語“主語+動詞+賓語”的基本詞序(即“SVO”詞序)。主謂結構是所有句子都不可缺少的結構。除了不及物動詞、形容詞做謂語外,粵語大多數的句子基本上都有述賓結構。至於述補結構和偏正結構,前者主要說明動作的結果或狀態,後者肩負起修飾、限制等功能,這兩種結構都好像給核心部分提供一些“額外”的信息,以補充、修飾的方法表達。

主謂結構 主謂結構由主語和謂語兩部分組成。主語是“陳述的對象,即說話的人要說到的話題”。謂語是“對於主語的陳述,即說明主語怎麼樣或是甚麼”(朱德熙1982:17)。以粵語為例,以下有底線的部分都是主語,(1)的主語由代詞組成,謂語由不及物動詞組成;(2)的主語是由代詞、數詞、量詞、名詞組成的短語“呢一個學生”(這一個學生),謂語是一個比較複雜的結構“睇緊本語法書”(在看一本語法書),當中包含一個及物動詞“睇緊”;(3)的主語由名詞組成,謂語是一個比較複雜的結構,由形容詞“得意”(可愛)組成;(4)的主語是表示時間的名詞“今日”,謂語也由表示時間的名詞“星期五”組成。除了體詞性成分可以做主語外,謂詞性成分也可以做主語,如(5)的小句“佢唔去”(他不去)做主語,形容詞“好啲”(比較好)組成謂語。由動詞、形容詞、名詞組成的謂語也可分別稱為動詞謂語、形容詞謂語、名詞謂語。

(1) 走咗。 (他走了。)

(2) 呢一個學生 睇緊本語法書。 (這一個學生在看一本語法書。)

(3) 熊貓 好得意。 (熊貓很可愛。)

(4) 今日 星期五。 (今天星期五。)

(5) 佢唔去 好啲。 (他不去比較好。)

主謂結構表達了跟陳述相關的主謂關係,謂語的作用就是用來陳述,有陳述的功能就一定有被陳述的對象,因此,有謂語就一定有主語。主語作為主謂結構的必要成分,是一個必要的論元(argument),不能缺少。漢語是一個允許主語省略的語言(Huang 1984),在特定的語境下,主語可以省略不說。以粵語為例,(6)的乙回答甲的時候,可把“小明”省去不說。被省略的主語,其實是一個不發音的代詞,是一種“空語類”(empty category),即沒有聲音的詞類。這個空代詞,在這個例子裏指向甲所說的“小明”,功能跟一個人稱代詞一樣(如“佢”)。“睇緊本語法書”(在看一本語法書)所陳述的對象是空代詞,跟空代詞組成主謂結構,就好像(7)那樣,當中的“∅”表示空代詞。即使乙的例子表面上沒有主語,但仍然是主謂結構。

(6)甲:小明做緊乜嘢? (小明在做甚麼?)

乙:睇緊本語法書。 (在看一本語法書。)

(7)∅睇緊本語法書。

述賓結構 述賓結構由述語和賓語組成,述語“往往表示動作或行為”,而賓語“表示跟這種動作或行為有聯繫的事物”(朱德熙1982:15)。在漢語語法學的著作裏,述賓結構也稱為“動賓結構”,所表達的關係也稱為“動賓關係”,當中的“動”就是動詞。把述語稱為“動詞”,不符合漢語語法學把詞類“~詞”和句法成分“~語”兩套系統分開的原則。湯廷池(1992:33,註釋73)指出:“‘述語’(predicate;predicator)與賓語是表示‘語法關係’(grammatical relation)或‘語法功能’(grammatical function)的觀念,而‘動詞’(verb)卻是表示‘語法範疇’(grammatical category)的概念,……又‘謂語’(predicate(phrase))一詞,通常除了述語(動詞)以外,還包括賓語、補語、狀語等,所以我們也避免‘謂賓’的名稱。”因此,考慮到術語的一致性,本書採用“述語”一詞(朱德熙1982)。

主語、謂語、述語、賓語不在同一個句法層次。朱德熙(1982:110)說得很清楚:“主語是對謂語說的,賓語是對述語說的,主語和賓語沒有直接的聯繫。”主語和謂語構成主謂關係,組成主謂結構;述語和賓語構成述賓關係,組成述賓結構。主語和賓語不構成任何語法關係,也不能直接組成任何結構,它們處於不同的句法層次。

根據形式句法學的分析方法,主賓語的關係可以通過(8)這個簡化的樹形圖(tree diagram)來表述,反映句法結構。在最低的一層,述語和賓語組成述賓結構。如果這個述賓結構有陳述的功能,所陳述的對象就是主語。在這個時候,整個述賓結構就會理解為謂語,跟主語組成主謂結構。圖中的線連接了“述語”和“賓語”這兩個成分,表示這兩個成分組合在一起,在句法上有密切的關聯,而“主語”和“謂語”兩者也被兩條線連起來,組合在一起。不過,圖中沒有線把“主語”跟“賓語”連起來,說明它們不構成任何語法關係,也不能直接組成任何結構。此外,樹形圖也表示句法層次的高低,圖的上層表示高,圖的下層表示低。圖(8)顯示了“主語”的句法位置比“賓語”高。

述賓結構可按照賓語的特點劃分為不同的類型。(9)只有一個賓語,做述語的動詞“睇”(看)可稱為“及物動詞”,加上了後綴“咗”的“睇咗”仍舊是述語,跟“一本書”組成述賓結構。對於及物動詞而言,賓語是必要的成分,是該動詞必要的論元;(10)有兩個賓語,“一本書”是直接賓語,一般指事物,“我”是間接賓語,一般指接受事物的人,動詞“畀”(給)可稱為“雙賓動詞”,要求有兩個必要的論元,由這種述賓結構形成的句式也稱為“雙賓句”;(11)的“喊”(哭)沒有賓語,可稱為“不及物動詞”。根據朱德熙(1982)的分析,(12)的動量詞“一次”出現在不及物動詞的後面,表示動作次數,也算是賓語的一種,但並非動詞要求的論元,稱為“準賓語”,跟(9)的“真賓語”不一樣;(13)的“等”是及物動詞,“佢”是真賓語,而時量詞“一日”是準賓語,表示動作延續的時間。 3 (9)的賓語由數詞、量詞、名詞組成,可稱為“體詞性賓語”,(14)的賓語是一個由主謂結構組成的小句“我會去”,可稱為“謂詞性賓語”,做謂詞性賓語的小句也稱為“嵌套句”(embedded clause)。

(9)佢睇咗一本書。 (他看了一本書。)

(10)佢畀一本書我。 (他給我一本書。)

(11)佢喊過。 (他哭過。)

(12)佢喊過一次。 (他哭過一次。)

(13)我等咗佢一日。 (他等了他一天。)

(14)佢知道我會去。 (他知道我會去。)

述補結構 述補結構由述語和補語組成,補語的功能是“說明動作的結果或狀態”(朱德熙1982:125)。在漢語語法學的著作裏,述補結構也稱為“動補結構”,所表達的關係也稱為“動補關係”。為了術語的一致性,本書採用“述補”的叫法(朱德熙1982),跟“述賓”的考慮是一樣的。

主語跟補語的關係,跟賓語的差不多,即主語和補語不構成任何語法關係,也不能直接組成任何結構。述補結構是一個層次,主謂結構是另一個層次,它們處於不同的句法層次。主語和補語的關係也可以通過樹形圖來表示,如(15)。

根據朱德熙(1982:125)的分析,補語“只能是謂詞性成分,不能是體詞性成分”,跟賓語不同,賓語可以是體詞性,也可以是謂詞性。(16)的“好攰”(很累)由形容詞組成,屬於謂詞性,應分析為補語,跟“喊得”組成述補結構;(17)的動量詞“一次”屬於體詞性,應分析為賓語,可稱為“準賓語”,跟“喊過”組成述賓結構。

(16)佢喊得好攰。 (他哭得很累。)

(17)佢喊過一次。 (他哭過一次。)

補語可劃分為三類:狀態補語、趨向補語、時地補語,而狀態補語可以再分為兩個小類:描寫補語、結果補語(鄧思穎2010)。 4

狀態補語表示由動作、性狀而呈現出來的狀態。(18)的補語“好傷心”和“喊”(哭)之間有一種情狀的關係,“喊”發生了以後,呈現了一種靜止的狀態,“好傷心”就是用來描寫這種靜止狀態的方式,這種狀態補語的功用是用來描寫由述語所表示的靜止狀態的方式。由這種補語所構成的述補結構是靜態的(Li and Thompson 1981:624-625),可以稱為“描寫(descriptive)補語”(Huang 1988,鄧思穎2010,又見張洪年1972/2007)、“判斷性補語”(彭小川2010)。相比之下,(19)“喊”的動作到了一個程度後,產生了結果,“好傷心”就是表達了這種結果狀態,這種狀態補語的功用是表達了事件到了某個程度後而呈現的結果狀態(Li and Thompson 1982:626),可以稱為“結果(resultative)補語”(Huang 1988,鄧思穎2010),又稱為“程度補語”(張洪年1972/2007)、“高程度補語”(彭小川2010)。有些謂詞比較容易得到靜態的意義,可構成描寫補語,如(20),但不能構成結果補語,如(21);“轆地”(在地上打滾)容易表示動態的結果,(22)和(23)顯示了兩類狀態補語的差異。粵語的動詞後綴“得”和“到”正好清晰地把這兩類的狀態補語區分開來,“得”作為描寫補語的標誌,“到”作為結果補語的標誌。

(18)佢喊得好傷心。 (他哭得很傷心。)

(19)佢喊到好傷心。 (他哭得很傷心。)

(20)佢瞓得好靜。 (他睡得很安靜。)

(21)*佢瞓到好靜。

(22)佢笑到轆地。 (他笑得在地上打滾。)

(23)*佢笑得轆地。

趨向補語由“嚟(來)、去”及由“嚟、去”擴展而成的趨向動詞組成,如(24)的“嚟”和(25)的“入去”。由“嚟、去”擴展而成的趨向補語也稱為“複合”趨向補語,包括“上嚟、上去、落嚟、落去、開嚟、開去、埋嚟、埋去、出嚟、出去、入嚟、入去、起嚟、翻嚟、翻去”(張洪年2007:119-122)。粵語沒有“起去”作為補語的說法。 5

(24)攞本書嚟。 (拿一本書來。)

(25)攞本書入去。 (拿一本書進去。)

時地補語由介詞短語來表示“動作發生的時間和處所,包括表示動作的終止地點”(黃伯榮、廖序東2007b:71),如(26)的“到而家”表示時間,(27)的“到海邊”表示處所,跟前邊的“行”組成述補結構。這裏的“到”是介詞,後面接着的表示時間或處所的體詞性成分。

(26)佢行到而家。 (他走到這會兒。)

(27)佢行到海邊。 (他走到海邊。)

偏正結構 偏正結構由修飾語和中心語構成,修飾語修飾或限制中心語。修飾語是“偏”,中心語是“正”,由“偏”和“正”兩個成分所構成的結構稱為“偏正結構”。 6 從意義上說,偏正結構的核心是中心語。從結構上說,偏正結構的核心也是中心語,因為偏正結構作為一個整體,語法功能和中心語基本上是一致的(朱德熙1982:140)。

按照中心語的詞類,修飾語一般分兩種:定語、狀語。定語是用來修飾體詞性成分,狀語用來修飾謂詞性成分。體詞性成分的修飾語不會是狀語,而謂詞性成分的修飾語不會是定語。由定語組成的偏正結構可稱為“定中結構”,而由狀語組成的偏正結構可稱為“狀中結構”。(28)的形容詞“紅卜卜”(hung4 bok1 bok1)所修飾的成分是體詞“蘋果”,因此“紅卜卜”是定語;(29)的副詞“已經”所修飾的成分是謂詞“走咗”,因此“已經”是狀語。

(28)紅卜卜嘅蘋果 (紅紅的蘋果)

(29)已經走咗。 (已經走了。)

定語不一定是形容詞,其他的成分也可以做定語,如“秋天嘅天氣”(秋天的天氣)的名詞“秋天”、“非法嘅活動”(非法的活動)的區別詞“非法”、“我哋嘅辦公室”(我們的辦公室)的代詞“我哋”、“喺圖書館嘅老師”(在圖書館的老師)的介詞短語“喺圖書館”、“做完功課嘅細路仔”(做完功課的小孩子)的小句“做完功課”等,做定語的小句也稱為“關係小句”(relative clause)。雖然副詞只能做狀語,但狀語不一定是副詞,其他的成分也可以做狀語,如“慢慢行”(慢慢走)的形容詞“慢慢”、“喺圖書館寫論文”(在圖書館寫論文)的介詞短語“喺圖書館”。形容詞、副詞等是詞類的名稱,定語、狀語是句法成分的名稱,屬於語法關係的概念,跟詞類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粵語的狀語只在中心語之前出現,形成“偏”在前、“正”在後的詞序,跟普通話一樣。粵語有些虛詞,貌似普通話的副詞,好像有修飾的功能(袁家驊等1960/2001等),如“食飯先”(先吃飯)的“先”、“飲多碗添”(再多喝一碗)的“添”,卻出現在中心語之後,形成所謂“後置”的現象,因而“先、添”等詞也稱為“後置狀語”(曾子凡1989,黃伯榮主編1996,張雙慶1997,張振興2003a,李如龍2007等),成為粵語語法的一個特色。不過,這些所謂“後置”的虛詞,應分析為助詞,並非副詞,也跟狀語無關。粵語不存在“後置”的狀語,所有狀語一定要在中心語之前出現,形成“偏”在前、“正”在後的偏正結構。

聯合結構 聯合結構由幾個地位平等的成分並列在一起(朱德熙1982:18)。疊加一起的並列成分之間可以有個停頓,如(30),或用連詞連接,如(31)的“同埋”。(31)的“同埋”表示並列關係,兩者兼有,(32)的“或者”表示選擇關係,任擇其一。(33)的“定”(還是)也表示選擇關係,但只用於疑問句。

(30)佢日日跑步、睇書、寫論文。 (他天天跑步、看書、寫論文。)

(31)張三同埋李四一齊去。 (張三和李四一起去。)

(32)你可以飲奶茶或者咖啡。 (你可以喝奶茶或者咖啡。)

(33)你飲奶茶定咖啡啊? (你喝奶茶還是咖啡呢?)


1

以下所介紹的是形式句法學的一些基本概念(鄧思穎2010:§4),有異於朱德熙(1982)。

2

朱德熙(1982)還把連謂句當成一種基本結構,稱為“連謂結構”。不過,連謂句的性質跟上述五種結構不同,朱德熙(1982:19)也指出,“連謂結構和上邊講的述賓結構、述補結構、聯合結構等都不同,是另外一種句法結構”,也可見鄧思穎(2010:§9.4,§11)的討論。

3

有些語法學著作把準賓語當作補語,可見鄧思穎(2010:§7)的介紹。

4

“時地補語”是黃伯榮、廖序東(2007b)的術語,此處的用法可作為“時間和處所補語”的簡稱(鄧思穎2010)。

5

有關粵語趨向補語的討論,可參考Yiu(2014)。

6

漢語語法學的“中心語”跟形式句法學的“中心語”(head)並不相同。形式句法學的中心語是指構成短語的核心部分,由詞來充當,也只能由詞充當,詳見鄧思穎(2010)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