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粵語詞綴的特色
動詞後綴所體現的粵語特色,可總結為三點:一、數量豐富;二、句內的嚴謹關係;三、句外的相連。
數量豐富 根據本章的討論,粵語動詞後綴有三十多個,意義涵蓋體、事件、程度、變化、量化、情態這六個範疇。光是體這一個範疇,按照後綴的不同,就起碼可以劃分為完成體、經歷體、實現體、進行體、存續體、開始體、持續體等。這些複雜的意義,都可以通過這三十多個後綴一一體現出來,分工井然,形式和意義的配合十分巧妙。
相比普通話而言,粵語動詞後綴的數量顯然多得多。根據朱德熙(1982)的分析,普通話的動詞後綴只有五個,如表示體的“了、着、過”、在述補結構出現的“得”、黏附在個別動詞後的“兒”(如“玩兒、火兒”等)。除了比較特殊的“兒”外,普通話的“了、着、過、得”在粵語也找得到對應的成分,如粵語的體類後綴“咗”跟普通話的“了”差不多,粵語的體類後綴“緊、吓、住”的部分用法可用普通話“着”來表達,表示經歷的體類後綴“過”可跟普通話的“過”對等,構成狀態補語的程度類後綴“得”和變化類後綴“到”基本上跟普通話的“得”一樣。
至於“咗、住、緊、過、得、到”這幾個例子以外的二三十個後綴,就沒有對等的普通話後綴。有些可能跟普通話的補語比較相似,如表示實現體的“落”和普通話的“好”、體類後綴“住、實”和普通話的“住”、體類後綴“生晒”和普通話的“不停”、表示開始體的“起上嚟、落”和普通話的“起來”、體類後綴“起”和普通話的“起”、事件類的“嚟…去”和普通話的“來…去”、變化類後綴“親”和普通話的“着”、量化類後綴“晒”和普通話的“光”。有些跟普通話的準賓語相似,如程度類後綴“吓、兩”和普通話的“一下、一會兒”、量化類後綴“噉”和普通話的“一點兒”。至於情態類後綴“得”,跟普通話的助動詞“可以、能夠”和構成複合詞“懂得、認得、記得”的“得”相似。普通話這些作為補語、準賓語、謂語的成分都由實詞組成(如動詞、形容詞、數量詞等),詞彙意義較強,跟動詞的搭配不太自由,比不上粵語的後綴那麼靈活。
此外,粵語不少動詞後綴的意義和功能可由普通話的副詞承擔,通過狀語的方式表達。比如說,體類後綴方面,“定”和普通話的“早已、預先”、“緊、吓”和普通話的“正”、“生晒、衡晒”和普通話的“老、緊緊”;“開”和普通話的“一向”;事件類後綴方面,表示回復本有性狀的“翻”和普通話的“再”、“過”和普通話的“重新”;程度類後綴方面,“得滯、過頭”和普通話的“太”、“極”和普通話的“再、怎麼”、“哋”和普通話的“稍為”;量化類後綴方面,“埋”和普通話的“連……都、還、專門、偏偏”、“晒”和普通話的“都、全、太”、“極”和普通話的“再、怎麼”、“親”和普通話的“一、每次”、“得”和普通話的“只”;情態類後綴方面,“硬、梗”和普通話的“一定”。副詞屬於虛詞(朱德熙1982),意義較虛,能起語法作用,能承載粵語動詞後綴的不少功能,也顯示了動詞後綴和副詞在功能上某些相似之處。
動詞後綴數量上的豐富,成為粵語的一個顯著特色。跟普通話比較,粵語動詞後綴的功能主要由普通話的副詞承擔,也可通過普通話的謂詞在補語、謂語等位置體現出來。
句內的嚴謹關係 動詞後綴黏附在動詞之後,對動詞本身或對謂語所表示的事件,有一定的要求。有些後綴對詞根有音節數量上的要求,如體類後綴“吓”(haa2)、表示“能夠”意義的情態類後綴“得”只黏附在單音節動詞後,而量化類後綴“極”一般黏附在單音節動詞之後等。有些動詞後綴要求謂語所表達的事件,必須是動態的、有變化的、有範圍的,如變化類詞綴“親”只能黏附在表示變化事件的非賓格動詞、使役動詞之後、量化類後綴“晒”和情態類後綴“硬”和“梗”要求事件要有變化、量化類後綴“得”要求事件有個範圍。動詞後綴的分佈,往往受謂語條件所制約。
除此以外,動詞後綴跟句內的其他成分有微妙的關係,有些只能指向賓語,如量化類的“得、噉”;有些只能指向主語,如表示“巧合”的變化類後綴“著”;有些呈現所謂“先賓後主”的現象,如變化類後綴“親”、量化類後綴的“埋、晒、極”;有些則受後面成分的影響,如情態類後綴“得、翻”、表示“專門”的量化類後綴“埋”和“埋晒”的連用等,後面成分的指稱能力(如有定、無定、類指),對這些後綴的理解也有密切的關係。
理論上,詞綴是合成詞的構成部件,屬於詞的內部結構,是詞法的現象。至於所謂賓語指向、主語指向、“先賓後主”等現象,跟句法結構內的論元相關,都屬於句法的概念,在句法結構裏操作。詞法和句法,在語法體系裏,應該屬於兩個不同的層次。粵語動詞後綴的特色,就是它們所影響範圍不止於一個動詞,超越詞法的層次,在句法的層次發揮作用,跟謂語甚至整個小句內各個成分構成複雜而有規律的關係,並受句法的成分所制約,作為詞法和句法兩者互動的橋樑。
在六類動詞後綴當中,有些類別明顯與謂詞以外的成分連繫較多,跟句法有較為密切的互動關係,如變化類、量化類、情態類。這些動詞後綴所表達的意義,往往指向句內的論元,如變化類的“親、著”指向蒙事,事件的變化離不開事件的參與者;量化類的“得、噉、埋、晒”選擇句內的論元作為量化對象, 1 量化類的“親、極”雖然量化的對象是事件本身,但也往往隱含了一個蒙事;情態類“得、翻”的理解,則往往受句內成分的指稱能力所影響。至於體類、事件類、程度類動詞後綴,所關注的對象,主要跟謂詞所表達的事件內部結構、事件次數、程度等概念相關,大致上在一個相對較“窄”的範圍裏施用。跟變化類、量化類、情態類動詞後綴相比,體類、事件類、程度類動詞後綴與句內論元的連繫好像沒那麼顯著,也較少受句內成分(如指稱能力)所影響。
體類/事件類/程度類和變化類/量化類/情態類這兩大類的分野,從句法學來看,也有一定的理論意義。事件的體、狀態的程度等概念,都屬於謂語的“核心”元素,離不開動詞、形容詞等謂詞的固有特質。意義較“窄”的成分,在句法結構應處於一個較“低”的層次。事件類動詞後綴主要關心事件次數的計量,計量事件,一般把事件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待,而不考慮組成事件的內部成員,就好像計算物件的數量時(如“張三的書和李四的書”),一般只考慮名詞所代表的量(如“書”),而跟修飾名詞的部分無關(如定語“張三、李四”)。變化類雖然也跟整個事件有關,但事件的變化離不開對參與者所產生的影響,甚至在有些情況下,參與者會隨着事件的發展、時間的推移而產生變化。從句法結構的角度來講,變化概念通過謂詞和各論元的結合而形成。被量化的論元,明顯就是指謂詞之外的成分,而情態更是施用於整個謂語甚至是整個小句,在句法結構處於一個很高的層次。通過粵語動詞後綴的特點來認識這兩大類的分野(體/事件/程度和變化/量化/情態),對人類語言的謂語和句子的組成方式,也有一定的啟發作用。
粵語動詞後綴的數量由於比較多,正好給我們提供很寶貴的語料,用來研究詞法和句法的互動關係,還有謂詞和論元的組合方式、謂語和句子的句法結構等。粵語動詞後綴所呈現的搭配情況,複雜多變,都反映了粵語句法結構的精密和巧妙,也體現了粵語語法嚴謹的一面。
句外的相連 粵語動詞後綴,施用層面不光能超越謂詞,跟論元和整個謂語相關,它們的影響力甚至能超越小句,跟句外的成分相連,別具特色。
不少學者早已注意到有些動詞後綴往往以連謂句、複句、話題句等較為複雜的形式出現(統稱“複雜句式”),表示兩個事件的關係,表面上起連接的作用。帶上這些動詞後綴的謂語不能單獨使用,光說帶後綴的謂語而不說後半部分是不能接受的。詹伯慧(1958:119)研究量化類動詞後綴“親”時,就注意到(302)第一個動作完成後,“馬上就要引起了一個相應的後果。這類句子在‘親’的後面一定要跟着‘就……’或‘都……’”。“郁親”(一動)是不能單獨說的,一定要以複雜句式的形式出現,這是事件類動詞後綴“親”的特點。
(302)郁親就痛。 (一動就痛。) (詹伯慧1958:119))
張洪年(2007:159)在討論存續體“住”的時候,就發現“住”常出現在連謂句的第一個謂語部分,這個位於用來修飾第二個謂語,說明“動作進行的方式”,如(303)。他(2007:128)在介紹“得……嚟”的時候,注意到“後面一定要加上一個別的句子”,如(304)“就遲喇”這部分。
(303)佢望住我笑。 (他看着我笑。) (張洪年2007:159)
(304)做得嚟就遲喇! (等把事情做完,就已經遲了!)
(張洪年2007:129)
高華年(1980:45)介紹體類動詞後綴“起”時,指出後面必須“和其他動詞或形容詞構成複雜謂語”,如(305)。他所講的“複雜謂語”就是帶上“就”的複句,顯示了“起”這類後綴對複雜句式的要求。
(305)佢開起工就龍精虎猛嘞。 (他一開工就像生龍活虎似的。)
(高華年1980:45)
李新魁等(1995:562)比較程度類動詞後綴“極”和量化類動詞後綴“極”時,就指出它們都用於“緊縮句”,而後半部則對前面的謂語作貶抑,如(306)和(307),光說前半段而不說後半段是不行的。
(306)文化高極都有限啦! (文化再高也是有限!)
(李新魁等1995:562)
(307)話極都唔得。 (怎麼說也不行。) (李新魁等1995:562)
鄭定歐(1998b:88-89)討論表示開始體的體類動詞後綴“落”的時候,如(308),就注意到“落”所形成的句法框架,是一種“主題與陳述的評估關係”,實現在前(即先期事件“嗒”),評估在後(即後續事件“有味”),而“兩者不能缺一”,並明確指出這種框架是“廣州話甚具特色的句式”。粵語動詞後綴能形成這種由前後部分組成的複雜句式,並提升為有特色的句法框架,鄭定歐(1998b)這個主張,值得注意。
(308)嗒落有味。 (咂起來很有味道。) (鄭定歐1998b:88)
單韻鳴(2012)認為粵語的“得……嚟、極、親”等,附加在小句內,有一種“連接句子”的功能,並稱這些成分為“後置連接成分”。
歐陽偉豪(2012:105)綜合表示開始體的“開”(如(309)),還有上述提過的“住”(如(303))和“得”(如(304))三者的特點後,認為它們所處的複雜句式,構成一個“完整的時間系統,讓句子的兩個動作產生微妙的時間關係”。他從時間的角度,分析這種複雜句式內兩個小句的關係。
(309)你炒開啲菜就蒸埋條魚。 (你開始炒菜的話也把魚煮好。)
(歐陽偉豪2012:103)
這一類的動詞後綴,以連謂句、複句、話題句等複雜句式的形式出現,黏附在第一個謂語,表示兩個事件的關係。根據本章所討論過的例子,構成這類複雜句式的動詞後綴計有:體類的“吓、住、起上嚟、起、落、開、得嚟”;程度類的“兩、極”;變化類的“著”;量化類的“親、極、嚟…去”。構成複雜句式的動詞後綴,數量不少,值得注意。誠如鄭定歐(1998b)所言,由動詞後綴所組成的複雜句式,形成一個特別的框架,可謂粵語語法的一個特色。為了方便比較和參考,這些能構成複雜句式的動詞後綴例子經重新整理後,羅列於下。(311)的句式一般當作連謂句,以“唱住歌”修飾後面的“跳舞”;(314)的“都”可有可無;(310)和(319)的第二個小句不加“都、就”,可分析為複句;至於其他的例子,“都、就”是不能省的,可當作複句、話題句。
(310)佢唱唱吓歌,忽然跳舞。 (他正在唱歌之際,忽然跳舞。) (體)
(311)佢唱住歌跳舞。 (他唱着歌跳舞。)
(312)佢唱起歌上嚟就乜都唔理。 (他唱起歌來,就甚麼都不管。)
(313)佢講起呢隻歌就好激動。 (他一說起這首歌就很激動。) 🛈
(314)呢隻歌唱落都幾好聽。 (這首歌唱起來挺好。)
(315)你唱開呢隻歌就唱埋嗰隻。 (你唱這首歌的話,也順便唱那首。)
(316)你唱得歌嚟我都走咗。 (當你唱歌的時候,我已經離開了。)
(317)佢唱兩唱就走咗。 (他唱一下就走了。) (程度)
(318)呢隻歌好聽極都有限。 (這首歌再好聽也是有限的。)
(319)我唱著呢隻歌,真係唔好彩。 (我唱這首歌真不幸。) (變化)
(320)佢唱親歌都好唔開心。 (他每次唱都很不開心。) (量化)
(321)佢唱極都唱唔識。 (他怎麼唱都唱不會。)
(322)佢唱嚟唱去都係呢隻歌。 (他唱來唱去都是這首歌。)
粵語還有些例子,單音節動詞重疊後,由該謂語所形成的部分,不能單獨使用,必須構成複雜句式,效果跟上述的動詞後綴相同,如“V呀V”。“V呀V”中間加上“呀”(aa3),表示多次的動作(高華年1980:55),可稱為“多回體”(植符蘭1994:158),如(323),光說(324)是不能接受的,後面的部分“睇到唔記得食飯”(看得忘了吃飯)不能缺少。“睇呀睇”(看了又看)本身也可以重複,加強動作多次進行的次數,如(325),但重複之後的句子仍然不完整,仍需要補上一句,表示多次動作之後的結果,產生一定的影響,如(323)的忘記吃飯。
(323)佢睇呀睇,睇到唔記得食飯。 (他看了又看,看得忘了吃飯。)
(高華年1980:55)
(324)*佢睇呀睇。
(325)佢睇呀睇、睇呀睇……。 (他看了又看、看了又看……。)
除了“V呀V”外”,粵語可通過動詞重疊,中間插入“係(是)、就、就係”,形成複句(張洪年2007:286),如(326)。單說(327)是不行的。
(326)話就話個個都係自己嘅事頭,其實係唔係人人都做得到呢? (雖然說每個人都是自己的老闆,其實是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呢?) (張洪年2007:286)
(327)*話就話個個都係自己嘅事頭。
粵語重疊的動詞中間還可以加上“還”,表示“讓步”(張勵妍、倪列懷1999:380),如(328),組成轉折複句。有“還”的部分不能單說,如(329)。由此可見,複雜句式的要求並非動詞後綴的專利,其他的構詞方式,如重疊式的“V呀V”、“V就/係V”、“V還V”,也會有同樣的要求。
(328)去還去,我唔做嘢㗎。 (去就去,我可不幹活。) (張勵妍、倪列懷1999:380)
(329)*去還去。
單韻鳴(2012:261)注意到粵語的“不特止”(不僅)也有一種構成複句的功能, 2 如(330)。這個例子也可以說成(331),把“不特止”放在謂語前面,成為典型的副詞/狀語。光說有“不特止”的小句,是不能接受的,如(332)和(333)。
(330)佢唔幫我不特止,仲打我添。 (他不但不幫我,還打我呀!)
(331)佢不特止唔幫我,仲打我添。 (他不但不幫我,還打我呀!)
(332)*佢唔幫我不特止。 (*他不但不幫我。)
(333)*佢不特止唔幫我。 (*他不但不幫我。)
粵語動詞這些較為豐富的構詞方式,如加後綴的附加式、重疊式,影響力超越謂詞的層面,甚至超越謂語、超越小句,呈現一種所謂“句外相連”的現象。雖然表面上粵語的構詞方式(如附加式)好像可以左右句法操作(如小句的選擇、複句的形成),但鑒於詞法和句法的分野,理論上,構詞方式粵語動詞後綴表面上的所謂“句外相連”的現象,應由“完句現象”(陸儉明1986,1993,胡明揚、勁松1989,孔令達1994等)所導致。每個謂詞都需要被約束,作為完句條件。不被約束的話,就不合語法,句子就顯得不完整(Tang and Lee 2000,Tang 2001c,胡建華、石定栩2005等)。 3 以普通話的例子“他吃飯”為例,光桿動詞“吃”必須被約束。約束的方法可以加上助詞“了”,如“他吃飯了”;或加上助動詞“可以”,如“他可以吃飯”;或加上“喜歡”一類的詞,如“他喜歡吃飯”;或加上另一個小句,與此對照,如“他吃飯,我吃麵”。如果甚麼都不加,“他吃飯”的感覺是不完整的。至於形容詞謂語句,以“他高”為例,光桿形容詞需被約束,約束的方法可以加上程度副詞,如“他很高”;或以重疊的形式出現,如“他高高的”;或加上另外一個小句,與此對照,如“他高,我矮”。如果甚麼都不加,光說“他高”是挺彆扭的。
普通話動詞謂語加上的助詞、助動詞、表示慣常意義的動詞等,能起完句作用,都跟時間、情態相關;形容詞謂語加上的副詞、重疊式等,能起完句作用,都跟程度相關;而以對照的方式來滿足完句條件,借用句外的成分來約束謂詞,已超越了句子的層面。
文獻早已注意到,加了動詞後綴“了”的普通話例子“?他吃了飯”其實不太能說,這個“了”不能起完句作用,還需要加添其他的成分,才能完句,如加上助詞“了”,說成“他吃了飯了”;或後面加上另一謂語,如“他吃了飯去找你”,形成複雜句式(即連謂句或複句),使“吃飯”作為從屬成分。用複雜句式滿足完句條件,就這一點而言,普通話的動詞後綴“了”,跟上述提及的粵語動詞後綴的確又有點相似,表面上動詞後綴“了”好像可以跟謂語以外的成分建立聯繫,也呈現了所謂“句外相連”的現象。
從完句的角度來考慮,粵語動詞後綴所謂“句外相連”的現象,也不算非常奇怪。加上動詞後綴的謂詞,無論是粵語的“親”還是普通話的“了”,跟光桿動詞一樣,都需要被約束,只有得到約束的謂詞才可構成完整的句子。粵語和普通話的謂詞都需要約束,滿足完句條件,就這一方面而言,沒有差異。
不過,粵語“親”和普通話“了”的最大差異,就是像“親”這類“句外相連”的粵語動詞後綴,所形成的謂詞,只能通過複雜句式來約束,而基本上不能通過別的方式來約束;至於普通話加上“了”的謂詞,約束的方式相對比較有彈性,不一定通過複雜句式來滿足完句條件,如在特定的語境下,光說“他吃了飯”還是可以接受,但光說“*佢食親飯”就絕對不能接受。因此,像“親”這類動詞後綴,只能在複雜句式中出現,呈現所謂“句外相連”的現象,好像能跟句外的成分有關係,跟粵語其他的動詞後綴和普通話的動詞後綴不同。這就是差異之處。
普通話不是沒有所謂“句外相連”的現象,只不過不是通過動詞後綴體現出來。普通話的某些成分,如用作狀語的數詞“一”,表示兩個緊接發生的動作情況(呂叔湘主編1980:526),如“一吃就哭”,受“一”修飾的謂語,也不能單獨使用,“*一吃”是不能說的,必須出現在複雜句式中,跟粵語“親”相似。又如修飾形容詞的“再”,用於讓步的假設(呂叔湘主編1980:570),形成複句,如“天再冷,我們也不怕”,光說“*再冷”是不行的,跟粵語的“凍極都有限”的“極”相似。粵語這類“句外相連”的動詞後綴數量上較多,形成複雜的系統。粵語這類後綴,是普通話所缺乏的,它們的功能可由普通話的狀語或句中的其他成分承擔,成為粵語這類後綴的特色。後綴和狀語在語法如何分工,我們正好可以通過粵語這些有特色的現象,作深入探討,從中認識漢語語法的精密、人類語言複雜的一面。
我們曾根據Partee, Bach和Fratzer(1987)所提出的“A類量化”概念分析粵語的“晒”(Tang 1996a, b)。“A類量化”是指副詞(adverb)、助動詞(auxiliary)、詞綴(affix)等都以英文字母“A”開頭的成分,在句中起量化作用,在不少語言都找得到,並跟典型的體詞類量化詞(如“every”)各有千秋。有關“A類量化”,可詳見Bach, Jelinek, Kratzer, and Partee eds.(1995)收錄的論文,以及P. Lee(2004,2012)在粵語的進一步應用。
“*唱起呢首歌”不能說,“起”只黏附在言談動詞或心理動詞。
“不特止”的“特”讀做“dak6”(張勵妍、倪列懷1999:10),跟連詞“不特”(饒秉才等2009:7)應有關係。單韻鳴(2012)把“不特止”寫成“不突止”,估計有些人把“特”讀成“突”(dat6)。(330)引自單韻鳴(2012:261),但句中的“突、重”改寫為“特、仲”。
按照句法學理論,謂詞引介一個“自由變項”(free variable),跟事件的時間、程度相關。包含自由變項的謂語不能成為完整的句子,變項得到約束才算完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