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研究方法
方言語法研究有甚麼具體的困難呢?從技術的層面來考慮,方言語法調查很難模仿語音調查那樣,用一個調查表就可以搜集大量語料。“一種方言的語法現象非常複雜,很難設計一種像《方言調查字表》那樣周密的統轄全域的語法調查表格”(游汝杰2004:106)。“比起語音、詞彙來,語法處在語言結構較深的層次,因而也較為抽象。目前我們還缺乏成熟的語法調查表格。因此,方言語法的調查客觀上有一定難度”(李小凡、項夢冰2009:102)。Yue-Hashimoto(1993)、黃伯榮等(2001)、劉丹青(2008)等學者所編製的語法調查手冊,對方言語法調查肯定有幫助。
不過,光靠表格所列的例子去調查方言語法,所得的語料仍然不足夠,不容易找到組合的限制、語法的規則,從而發現方言語法的特點。至於粵語語法的研究,調查手冊的作用顯然不能滿足需要。以助詞的研究為例,我們無法根據任何單一的表格,收錄所有粵語的助詞,並且找出助詞的語法特點,作準確的分類和分析。黃伯榮等(2001)按照功能把助詞(他們稱為“語氣助詞”)分為五個大類:陳述語氣、疑問語氣、祈使語氣、感歎語氣、其他語氣。根據這五個大類,我們實在難以窮盡粵語所有的助詞。劉丹青(2008)對於助詞(他稱為“語氣詞”)的調查方法,作了以下的介紹。
首先要確定一種語言、方言是否有語氣詞,然後再在搜集到的語氣詞用法的基礎上給特定語言、方言的語氣詞下操作性定義。語氣詞因為有依附性,較難獨立調查,最好有條件搜集相當規模的真實語料,在發音人的幫助下歸納其中的語義用法,並進而給出定義。有些語氣詞涉及語言行為類型(疑問、祈使等),可以從相關句類出發詢問,但很多更主觀的語氣詞必須在大量語料基礎上才能發現和描寫。(劉丹青2008:283)
由此可見,語法研究離不開大量的語料,而語料的搜集不能光靠表格,需要通過語法學研究常用的途徑,如通過所謂“內省法”,憑母語者的語感,按照調查目的的需要,自造例子,或以田野調查的方式訪問母語者,直接檢查語感,或建立語料庫,從中總結規律。
李如龍(2007:217-218)詳細羅列了方言語法研究的五點困難:一、調查量大;二、調查語法材料必須先有方言語音和詞彙的對應規律;三、語法規律是抽象的;四、不同方言的語法範疇,形式和意義不一定是一對一的;五、還有許多理論、方法上的問題沒解決。總而言之,這些問題是方言語法研究所面對的困難,也是令人卻步的原因。
不過,值得我們深思的是:同樣的問題會出現在其他語言的語法研究嗎?以普通話語法研究為例,雖然我們對普通話有一定的認識,但語料數量之多,來源之複雜多變,搜集合適的語料用來做分析研究也不見得容易。不少普通話語法研究的“老問題”(如“把”字句),數十年來仍然有不同的語料、不同的語感,爭議不絕。至於語言比較的研究,例如漢英語法比較,我們更難為此設計一份簡單的語法調查表格,期望在短時間之內窮盡語法的語料。因此,這些問題不光是方言語法研究獨有的,而是語法學研究的共同問題。
要解決上述所提到的方言語法研究的難題,最根本的方法,就是要正確地為方言語法研究定位,意識到方言語法研究跟語法學研究的本質是一樣的,而比較方言語法的方法跟比較不同語言語法的方法也是一致的。方言語法研究實際上就是語法學的研究。
既然方言語法研究就是語法學研究的一部分,我們該用語法學常用的方法來研究問題,例如通過內省法,自造例子,憑母語者個人的語感判斷來搜集大量的語料,並輔以田野調查和語料庫以作補充。不僅要羅列合語法的例子,也要找出不合語法、不能接受的例子,用作驗證分析。
除了基本的語言學訓練以外,我們當然要系統地學習語法學的知識,包括基礎的語法學和當代的句法學理論,做好語法學研究的準備。在基礎語法學的框架下,掌握好基本的概念和分析,例如詞類劃分、各種基本的結構等,並且多思考問題,比較各家的異同,並嘗試了解異同的結果,從而加深對普通話語法特點的認識。
研讀粵語語法的入門別無他法,首先要學懂漢語語法學的基礎知識,尤其是對普通話語法的特點要有基本的認識,如閱讀朱德熙(1982)等語法著作。掌握好普通話語法之後,要知道怎樣認識粵語語法的基本全貌,如閱讀張洪年(1972/2007)、Matthews and Yip(2011)等粵語語法專著。
至於學習當代句法學理論,尤其是在生成語法學理論框架下提出的句法分析,初學者應研讀適合自己程度的參考書,從中了解理論的理念、所解決的問題,可先從影響力較廣的教科書、參考書入手,如Fromkin, Rodman和Hyams(2011)所編的語言學教科書、Larson(2010)對生成語法學(generative grammar)由淺入深的介紹、Haegeman(1994)、Radford(2004)等暢銷的句法學導論、Huang, Li, and Li(2009)以生成語法學描述漢語句法的論著,還有介紹生成語法學的中文專書,如系統地介紹“管轄與約束理論”(government and binding theory)的徐烈炯(2009)、介紹生成語法學歷史沿革的石定栩(2002)、通過漢語語法學框架介紹形式句法學的鄧思穎(2010)等。學會一定的句法學理論後,帶着理論的問題去搜集語料,效果會很不一樣。
在閱讀的過程中,最好帶着具體的問題來思考理論的合理性。以粵語的“得”為例,表示“只有”的“得”(dak1)是粵語的後綴,黏附在動詞。如果是粵語母語者,可以用內省法問自己以下的問題;如果用田野調查的方式去訪問母語者,也可以提出以下的問題:“得”跟前面的動詞在搭配上有甚麼語法限制?(4)可以說,(5)能不能說?如果(5)不能說(已標上星號“*”),怎樣區別(4)和(5)?後綴跟賓語有沒有關係?跟主語又有沒有關係?(4)的“得”指向賓語“一個蘋果”,可以接受,但(6)的動詞“食”後面沒有賓語,“得”能說的話,只表示“能夠、可以、允許”,但原來“只是”的意思消失了。為甚麼會這樣?根據總結得來的規律,我們又能否準確預測“得”的分布?從而通過語法學理論,能否合理解釋合語法的例子和不合語法的例子?
(4)佢食得一個蘋果。 (他只吃了一個蘋果。)
(5)*呢個係得一個蘋果。 (這只是一個蘋果。)
(6)呢一個蘋果食得。 (這個蘋果能吃/*只有一個蘋果吃了。)
當我們掌握了一定的語法學理論以後,可以帶着理論來觀察粵語語法現象,反問自己:理論可以怎樣幫助我們考察某些詞類的分布,例如怎樣解釋(7)合語法,但(8)卻不合語法?只有這樣做,我們才能事半功倍,並能發現粵語有趣的語法現象。
(7)邊個講完咁滯呢? (誰快說完呢?)
(8)*邊個講完呢咁滯?
除了具備基本的理論知識以外,我們還要培養對粵語的敏銳力、富有聯想的創造力、熱誠投入研究的活力。這是不同學科都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粵語語法研究和其他方言語法的研究也不例外。在研究的過程當中,我們要力求平衡承傳與創意這兩方面的要求,才能漸臻佳境,讓語法研究成為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