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情態

情態助詞跟語氣、口氣有關,表達了說話人的主觀認定,有一個評價或一種認識,包括:“啫、之嘛、啩、添、咧、嚊、㗎喇、得㗎、定啦”。

(ze1) “啫”的核心作用,跟“咋”差不多,都能表示限制性焦點的作用,有“僅此而已、只是”(張洪年2007:194)、“對句子中謂語所述的物類、程度、數量、時間、範圍、情況表示低限”(梁仲森2005:60)、“把事情往小裏說”(李新魁等1995:512,方小燕2003:137)等,如(151)。

(151)佢講笑啫。 (他開玩笑而已。)

“啫”和“咋”在很多情況下都好像可以互換,(151)也可以說成(152)。不過,(152)的“咋”所側重的是他只開玩笑,沒有做別的事情,限制了動作的可能性;(151)的“啫”並不是說他只開玩笑,而是說開玩笑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情,說話者帶有明顯的主觀評價,引申出那種所謂“把事情往小裏說”的味道。

(152)佢講笑咋。 (他只開玩笑。)

在比較以下這兩句,分別比較明顯。(153)的“咋”所限制的對象是兩條腿,指的是腿的數量,是客觀數量的比較(如跟馬、蜘蛛等動物比較),沒有主觀的評價;(154)的“啫”雖然有“僅此而已”的意思,但說起來非常彆扭。有“啫”的句子,應該有一個預設,就是一般人的評價,而說話者提出自己主觀的評價,有異於一般人的評價,並有一種“往小裏說”的作用。(154)之所以彆扭,就是一般人不會對我只有兩隻腳的事實有甚麼特別的評價,而我會跟他們有不同的觀點,“啫”在這個例子的作用顯然不合適。相比之下,(151)的“啫”就沒有問題。一般人對他的開玩笑有一種負面的評價,是一個已知的預設,而說話者提出自己的觀點,並不認為開玩笑有問題,“啫”就是突顯了說話者跟已有預設的差異。這就是李新魁等(1995:512)所說的“對別人的意見表示輕視、否定”,也可用於反駁。

(153)我有兩隻腳咋。 (我只有兩條腿。)

(154)??我有兩隻腳啫。 (我只有兩條腿。)

由於“啫”表達了說話者的主觀評價,由此可引申出“帶估測色彩的認定”(李新魁等1995:513),如(155),或“告訴對方一件事是對方所預料不到的,且略帶有驕傲的意味”(張洪年2007:194),如(156)。這些例子,“啫”的作用都是突顯了說話者跟一般人的預設有異,帶出說話者的主觀評價。

(155)實係佢啫! (準是他!)

(156)我用咗十蚊啫。 (我只用了十塊,真想不到。)

“啫”還可以加上輔音音節尾“k”,讀成“zek1”,基本上保留了“把事情往小裏說”的意思,只不過感情色彩濃得多,或強調所說的內容是“新信息”,如(157),或表示“鼓勵、建議,往往針對別人相反的意願而發”,如(158),或“表示詢問,帶着催促對方答覆的口吻”,如(159)(李新魁等1995:513),甚至成為一種所謂“女性化”的用法,“語帶陰柔,說話很嗲”的味道(張洪年2007:195),或用於“親人或熟悉的朋友的對話裏,多數用於晚輩對長輩的對話裏”,往往“帶有撒嬌的意味,女孩子用得比較多”(高華年1980:197),如(160)。“zek1”這些用法,都是“啫”的引申,仍帶有評價,屬於情態助詞(如(157)),或表示詢問、建議(如(158)和(159)),成為疑問助詞、祈使助詞,或進一步虛化,有“撒嬌”的味道,成為感情助詞。

(157)佢屋企有隻貓好靚zek。 (他家有一隻貓很好看呢。)

(158)咪睬佢zek! (我說不要理他!)

(159)你制唔制zek? (你到底幹不幹?)

(160)係唔係㗎zek? (是不是的呢?)

之嘛 (zi1 maa3) “之嘛”表示“輕視的語氣”(高華年1980:203)、“只不過如此”(詹伯慧主編2002b:260)、“無所謂的語氣”(饒秉才等2009:106)、“把事情往小裏說,有‘不過如此’的意思”(李新魁等1995:514)、“無所謂或輕蔑的語氣”(張勵妍、倪列懷1999:69)、“沒甚麼大不了”、“僅僅因為某個原因(而導致事情沒弄好),帶有遺憾的口氣”(麥耘、譚步雲2011:344)、“表示輕視之意”(劉扳盛2008:189)等,如(161)。張洪年(2007:183,195)認為“之嘛”應分拆為“之”和“嘛”兩部分,“之”來自“啫”(ze1),表示“僅此而已”的意思;“嘛”就是這裏所談的“嘛”,表示強調。“之嘛”是“啫嗎”的連用。事實上,“之嘛”的“之”並非讀成[tsi 55 ],而是一個較為短促的元音,如讀成[tsɐ 55 ma 33 ]、[tsɐ 55 ma 33 ]或[tsɐm 55 ma 33 ]。

(161)佢睇書之嘛。 (他只不過看書。)

“之嘛”由“啫”組成,而(161)和(162)的意義很接近,都可以翻譯為普通話的“只不過”,兩者不容易區分。(161)的“之嘛”帶着點“不以為然”的評價,當中的“嘛”多了一種強調的作用,增加了告知的意義;(162)的“啫”好像少了那種強調的意思,也好像少了一種爭辯的味道。

(162)佢睇書啫。 (他只不過看書。)

必須在一定的語境前提下,“之嘛”才能用,如(161)不能在毫無前提下由說話者說出來。跟“吖嘛”不同,“之嘛”主要不是用來回答問題。(163)的乙雖然間接道出開心的原因,其實並非直接回應甲的問題,而是對贏賽馬不以為然。(164)更是答非所問。

(163)甲:點解佢咁開心啊? (為甚麼他那麼開心呢?)

乙:?佢贏咗馬之嘛。 他只不過贏了賽馬。

(164)甲:你飲奶茶定咖啡? (你喝奶茶還是咖啡?)

乙:*咖啡之嘛。 只不過是咖啡。

以下的對話,可反映說話者用“之嘛”來回應別人的評價,並表達自己的觀點。乙不同意甲的評價,“之嘛”強調了不怎麼了不起的意思。

(165)甲:人人都讚佢好犀利喎。 (每個人都說他很厲害。)

乙:佢好彩之嘛。 他只不過好運。

(gwaa3) “啩”表示“揣測”(張洪年2007:192)、“推測”(高華年1980:201)、說話者個人的猜想,沒有根據,自己也不敢肯定,沒有信心(梁仲森2005:68)、“半信半疑”(饒秉才等1981/2009,李新魁等1995,麥耘、譚步雲1997/2011,鄭定歐1997,張勵妍、倪列懷1999等)、“對某種事實的揣測”(方小燕2003:144),如(166)。

(166)佢去啩! (他去吧。)

饒秉才等(1981/2009)、鄭定歐(1997)認為“啩”表示疑問,方小燕(2003)明確把“啩”分析為“是非疑問句常用句末語氣助詞”,認為跟“呀”(aa4)和“嗎”(maa3)有相同的功能,“對疑問語氣起決定的區別作用”(方小燕2003:143),例如(167)。

(167)呢度啲人工會高啲啩? (這裏的工資會高一些吧?)

根據是非問句的標準(朱德熙1982:203),聽話者可以用“係”(是)或“唔係”(不是)來回應(167),(167)似乎具備是非問句的基本條件。至於其他類型的疑問句,“啩”不能出現在(168)的特指問句、(169)的選擇問句、(170)的反覆問句。

(168)*邊個會去啩? (誰會去?)

(169)*佢飲奶茶定咖啡啩? (他喝奶茶還是咖啡?)

(170)*佢去唔去啩? (他去不去?)

饒秉才等(1981/2009)認為“啩”對應為普通話的“吧”,可表示疑問。普通話的“吧”可以用在是非問句,表示“說話的人已經知道是怎麼回事,只是還不能確定,提問是為了讓對方證實”(朱德熙1982:211)、“半信半疑,是測度疑問”(黃伯榮、廖序東2007b:98),如(171)和(172)。

(171)今天星期五吧?

(172)你明天能來吧?

如果把普通話(171)和(172)的“吧”直譯為粵語的“啩”,勉強可以說成(173)和(174)。(173)的“啩”強調那種“半信半疑、不十分肯定”的語氣,聽話者可以用“係”(是)或“唔係”(不是)來回應,但不一定要回應。事實上,(173)的說話者只是對事情的一種判斷,不太像是非問句,反而是自言自語,不需要有聽眾。即使(174)明顯指向聽話者,說起來也很彆扭,不能用作疑問句來詢問聽話者。假如“啩”真的是“是非疑問句的句末語氣助詞”,“對疑問語氣起決定的區別作用”,這兩個例子理論上應該可以接受。

(173)(?)今日星期五啩? (今天星期五吧?)

(174)??你聽日可以嚟啩? (你明天能來吧?)

“呀”(aa4)和“嗎”(maa3)是粵語較為典型的是非問句助詞。“呀”的功用是“心中先有假設,然後提問以作確認”(張洪年2007:305),而用“嗎”的問句是“問話人並無先設答案,確實不知對方的情況如何”(張洪年2007:305)。儘管“啩”、“呀”、“嗎”都被方小燕(2003)當作“是非疑問句的句末語氣助詞”,但它們有顯著的差異。有“呀、嗎”的(175)和(176)用作是非問句,一定有聽話者,而聽話者一定要回答。說(175)的語境絕對不會是自言自語。顯然,“呀”和“嗎”才是真正的疑問助詞,而“啩”不是。

(175)今日星期五呀/嗎? (今天星期五嗎?)

(176)你聽日可以嚟呀/嗎? (你明天能來嗎?)

“啩”不能被“呀”和“嗎”所替代。Matthews and Yip(2011:405)認為(177)“啩”的作用跟普通話的“吧”相似,表示揣測,用以回應提問或命題(resembles the “speculative” meaning of ba把in Mandarin. It is most typically used in reply to a question or proposition)。如果把“啩”換成“呀”和“嗎”,(178)乙的回應則絕對不能接受。儘管“啩”可以對應為普通話的“吧”,但這個“吧”只表示揣測,並不表示疑問,揣測和疑問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177)甲:的士又加價喇。 (出租車又加價了。)

乙:唔係啩!冇理由嘅! 不是吧!沒有理由的。

(178)甲:的士又加價喇。

乙:*唔係呀/嗎?冇理由嘅!

“啩”不表示疑問,而“呀、嗎”不表示揣測。(179)的“我估”(我猜)的作用,是說話者把揣測的意思明確顯示出來,引導說話者猜測的內容。表示猜測內容的小句不能是疑問句。(180)的“我估”後面接續的小句只可以有“啩”,不能有“呀、嗎”,說明了有“呀、嗎”的小句是疑問句,而有“啩”的小句不是。

(179)我估:*邊個去/佢去。 (我猜:*誰去/他去。)

(180)我估:佢去*呀/*嗎/啩。 (我猜:他去吧。)

(181)的“我想問”作為提問的開端,引導之後的問題,如疑問句“邊個去”(誰去)能說,陳述句“佢去”(他去)則不能說。(182)的“我想問”能引導有“呀、嗎”的小句,卻不能引導有“啩”的小句,說明了前者是疑問句,後者不是。由此可見,“啩”只表示揣測,不表示疑問。

(181)我想問:邊個去/*佢去。 (我想問:誰去/*他去。)

(182)我想問:佢去呀/嗎/*啩? (我想問:他去嗎?)

(tim1) “添”有兩個意思,一個表示擴充範圍,一個表示強調、誇張(詹伯慧1958:122),前者是事件助詞,見本章(9)的介紹,後者是情態助詞,如(183)。情態助詞的“添”,說話者“剛發覺而意想不到的新現象”,往往有“稍驚”(梁仲森2005:61)、“遺憾、不安”(方小燕2003:163)等意思。兩個“添”的形式也稍有不同,情態助詞“添”經常與“急降調型”結合(梁仲森2005:61)或通常“拖長”(方小燕2003:163)。

(183)落雨添! (居然下雨了!)

情態助詞“添”所表示的“新現象”,引申出的“稍驚、遺憾、不安”,跟“添”組合的謂語,都表示了事件有變化,跟所謂“新現象”有關。“添”的作用,就是表明句子的預設跟句子所表達的實際情況之間有變化(黎美鳳2003)。以(183)為例,說話者本來的預設是沒下雨,但發現實際情況跟預設相反,“添”的作用就是強調了謂語所表達的事件,跟預設有變化,由沒下雨變成下雨了。

預設有異、事件的變化的結果,使說話者受影響。“添”的另一個作用,就是指向說話者,給說話者賦予“蒙事”(Affectee)的角色。(183)的說話者就是蒙事,說這句話,肯定受到下雨的影響,如沒帶雨傘,會被淋濕。“添”就是加強了蒙事這種意外受影響的意思,如(184)可以加上副詞“居然”,突顯了蒙事的影響,還有預設的變化。

(184)居然落雨添! (居然下雨了。)

假如預設的改變對說話者沒有影響,“添”就不能使用。(185)的語境,說話者把客觀事實告訴聽話者,即使這個客觀事實可能跟原來的預設有異(本來以為曹禺姓曹),但這個錯誤的預設不影響到說話者,如(186)不能加“添”。多加了“弊喇”(糟糕),突顯了說話者受錯誤預設的影響,成為蒙事(如在考試的情況,作答錯誤,導致扣分),“添”的出現就很自然,如(187)。這裏的“添”並非屬於範圍擴充的小類,並沒有增加事件的意思,(188)雖然有兩句對舉,但“添”仍然不能加入。

(185)(我話畀你知),曹禺唔係姓曹。 (我告訴你,曹禺不姓曹。)

(186)(我話畀你知),*曹禺唔係姓曹添! (我告訴你,曹禺居然不姓曹。)

(187)弊喇,曹禺唔係姓曹添! (糟糕,曹禺居然不姓曹。)

(188)魯迅唔係姓魯,曹禺唔係姓曹(*添)!

(魯迅不姓魯,曹禺不姓曹。)

雖然“添”指向說話者,給說話者賦予蒙事的角色,但主語是第一人稱,語感反而不好,如(189)。主語是第二人稱也不好(黎美鳳2003),如(190)。最好的還是以第三人稱為主語,如(191),或所謂“無主句”,如(183)。雖然(191)的主語是“佢”(他),但“添”的出現,仍然隱含說話者是蒙事,表示說話者會受他吃飽的影響,如他因為吃飽而走不動,不肯給說話者幫忙。

(189)?我食飽咗添! (我居然吃飽了!)

(190)*你食飽咗添! (你居然吃飽了!)

(191)佢食飽咗添! (他居然吃飽了!)

“添”突顯了預設的改變對說話者的影響,而說話者也通過“添”表達了一種主觀認定,對事件作出評價。因此,“添”屬於情態助詞的一種。

(le5) “咧”讀低升調,表示“不出所料的求證”(彭小川2010:176),可用於表示“事情不出所料”(饒秉才等2009:125,張勵妍、倪列懷1999:195),而“卻反問別人”(劉扳盛2008:226),如(192);也可以用於表示“事情或個人意見確實如此”(饒秉才等2009:125),“堅持自己的看法、意見”(張勵妍、倪列懷1999:195),如(193),都應該屬於情態助詞。

(192)我都話佢唔制咧? (我不是說他不願意的嗎?)

(193)我唔去咧。 (我真的不去。)

那種“不出所料”的用法,前面可補上“我都話”(如(192))、“我話過”(我曾說過)、“嗱”(naa4)(瞧)(彭小川2010:176),加強了印證的語氣,說明了事實跟說話者原來的主觀判斷或預計吻合。如果說話者從沒想過或從沒說過,就不能用“咧”,如(194)。

(194)*我冇話過/*冇諗過佢唔制咧? (我沒說過/沒想過他不願意?)

“不出所料”的事情,可以是已然的,如上述的(192)和以下的(195),也可以是未然的,如(196)。能印證說話者所料而還沒發生的事件,所根據的,可以是別人所說(如某人證實他會走),也可以是其他的證據(如他自己留下的字條)。

(195)佢走咗咧? (他走了吧。)

(196)佢會走咧? (他會走吧。)

“咧”的“不出所料”,一定是跟聽話者或別人的預期有異,不為聽話者或別人所輕易接受,而說話者能正確地、客觀地預測出來,並說服對方接受,甚至希望得到讚許(invite agreement or appreciation)(Matthews and Yip 2011:399)。假如說(197)這句話在星期六,第二天肯定是星期天,說話者的“預測”一定正確。不過,這句話非常彆扭,因為不一定跟聽話者的預期有異,而說話者也不需要憑甚麼客觀的方法預測出來,不必在聽話者面前炫耀。

(197)??聽日星期日咧? (明天星期日吧。)

這種判斷或預計,好像不適用於主語指向說話者,試比較動詞謂語句的(198)、形容詞謂語句的(199)、名詞謂語句的(200)。

(198)佢/你/*我寫好咗篇文咧? (他/你/我寫好了那篇文吧?)

(199)佢/你/*我好攰咧? (他/你/我很累吧?)

(200)佢/你/*我三十歲咧? (他/你/我三十歲吧?)

所謂“不出所料”的意思,主要是印證說話者的正確性,甚至有抬高自己的味道。如果說話者用“咧”來讚揚自己,主語指向說話者也可以接受,如(201)和(202)。如果改為負面意義的謂語,接受度明顯很差,如(203),明顯沒有炫耀的效果。

(201)你睇吓,我可以打贏晒佢地咧?

(你看,我可以把他們都打贏了吧!)

(202)我啱咧? (我對吧?)

(203)*我錯咧? (我錯吧?)

以(199)和(202)為例,這兩個例子的謂語都是形容詞,唯一的區別在於在日常的語境裏,說話者和疲累狀態之間難以建立一種跟聽話者預期有異的關係,也難以用客觀的判斷推測自己疲累的狀態,無法做到炫耀的效果,從而抬高自己,因此(199)指向說話者不容易接受;至於說話者是不是對,這種關係,並不明顯,對方也不一定同意。說話者相信自己正確,而事實也證明正確,正好可以用“咧”來突顯當初預測的準確,並抬高自己,因此(202)容易接受。

至於“咧”的第二種用法:堅持自己的“確實如此”,如上述(193),前面可補上“你信我啦”,或加上狀語“真係”(真的)等,加強說話者的判斷,如(204)和(205)。

(204)你信我啦,我唔去咧。 (你相信我吧,我真的不去。)

(205)我真係唔去咧。 (我真的不去。)

所謂“確實如此”的用法,主語沒有甚麼限制,指向說話者也可以,如(193)和(206)。(206)的“你”雖然稍有點奇怪,但在特定的語境下,說話者以此說服對方,堅持己見(如勸聽話者去休息、勸退參加比賽等),則可以接受。

(206)信我啦,佢/你/我好攰咧。 (相信我吧,他/你/我真的很累。)

上述(197)的“咧”表示“不出所料”,比較彆扭,因為說話者不需要憑甚麼客觀方法作出推斷。不過,如果“咧”表示“確是如此”,就明顯好得多,如(207)。說這句話,說話者只是堅持己見,說服對方,並沒有抬高自己的效果。

(207)信我啦,聽日星期日咧。 (相信我吧,明天是星期日。)

“咧”既可以用於“不出所料”的語境,也可以用於“確實如此”的語境,所搭配的小句,在語法上,也沒有甚麼限制。以“落雨”(下雨)為例,“咧”有歧義,(208)和(209)都可以說。(208)的“咧”表示“不出所料”,而(209)的“咧”表示“確實如此”。唯一的差別,在於讀音。(208)的“咧”,元音往往拉長,聲調甚至呈現曲折,加強了那種炫耀的味道;至於(209)的“咧”,元音不拉長,語速正常。

(208)(我都話)落雨咧。 (我不是說下雨嗎?)

(209)(信我啦)落雨咧。 (相信我吧,下雨了。)

(be6) 梁仲森(2005:66)記錄了粵語的“be6”是一個助詞,表示“不忿”,顯示“說話者因忌妒、不服氣不同意等原因而對別人不滿的情緒”,如以下的例子。在早期粵語,“嚊”也可讀成“bei6”,表示“affirmative”(張洪年2009:151-152)。這個助詞,本書寫成“嚊”。 1

(210)人地有錢嚊,唔志在。 (人家有錢嘛,不在乎。)

(211)唔怪得做看更啦。原來係噉嚊。

(怪不得當大廈保安員,原來是這樣的。)

(212)請你食飯你都唔嚟嚊。 (請你吃飯你也不來呢。)

“嚊”是對別人的評價,帶有負面的意思。如果用來評價自己,“嚊”就不能說了,如(213)。

(213)*我好有錢嚊。 (我很有錢嘛。)

不過,“嚊”在本書提到的幾本粵語詞典都沒有收錄,而在當代的粵語已經很少用了,尤其是在年輕一輩,幾乎消失了。

㗎喇 (ga3 laa3) “㗎喇”其實不是一個助詞,而是兩個語素的連用,“㗎”(ga3)本來是後綴“嘅”(ge3)(的)的變體,黏附在定語之後。“喇”是助詞,才是真正的情態助詞。“嘅”跟“喇”連用後,重新分析為助詞“㗎”。“㗎”的元音寫作“a”,即國際音標的[ɐ],跟“喇”連用時,“㗎”的元音甚至可以弱化,讀成[kə 33 la 33 ]。“㗎”的出現,可突顯“喇”表示情態的作用。

粵語的“喇”可以表示不同的意義,(214)的“喇”表示事件出現變化,屬於時間助詞。(215)的“喇”帶上一層說話人的感情色彩,說話人有一個評價或一種認識,屬於情態助詞。

(214)佢食飯喇。 (他吃飯了。)

(215)呢對鞋太細喇。 (這雙鞋太小了。)

情態助詞“喇”,有些情況可讀作中平調(陰去聲),一般寫作“喇”(laa3),有些情況可讀作高平調(陰平聲),一般寫作“啦”(laa1)。情態助詞“喇”可劃分為三個小類:評價、肯定、認為(鄧思穎2013b,原據肖治野、沈家煊2009的分類)。

評價類包括評價、推斷、猜想,在這些例子裏,“喇”讀中平調。(215)的“喇”表示評價,不能讀成高平調,(216)是不能接受的。(217)表示說話者的推斷,(218)表示說話者的猜想,“喇”都讀成中平調。

(216)*呢對鞋太細啦。 (這雙鞋太小了。)

(217)呢隻就係傳說中嘅千里馬喇。 (這就是傳說中的千里馬了。)

(218)聽噉嘅口氣,你就係張經理喇。 (聽這口氣,你就是張經理了。)

假如(217)和(218)的“喇”讀成高平調的“啦”,雖然可以接受,但語氣由推斷、猜想變為肯定,如(219)和(220),跟推斷、猜想的意思不同。(220)甚至有一種蔑視的口吻。 2

(219)呢隻就係傳說中嘅千里馬啦。 (這就是傳說中的千里馬了。)

(220)聽噉嘅口氣,你就係張經理啦。 (聽這口氣,你就是張經理了。)

(219)和(220)讀作高平調的“啦”,語音上可以拉長,語音重量/時長是一般音節的一倍半甚至是兩倍,應該可以視作兩個底層成分的複合體。 3 這個拉長的“啦”來自“啦”和語氣詞“吖”(或寫作“呀”)(aa1)的結合,“吖”是一個“保證助詞”(張洪年2007:189),表示“無從置疑”(梁仲森2005:62),也許帶有“對事實不以為然”(方小燕2003:132)的意思,引申出“啦”的所謂“蔑視口吻”,跟語氣的強弱有關。“啦”和“吖”結合後,“吖”把“啦”讀音拉長了,語氣也好像比較肯定,表示命題內容所述是“很明顯”的(梁仲森2005:71)。由此可見,聲調的不同,可以作為區別小類的標準,評價類的讀中平調,肯定類的讀高平調,而且拉長。

認為類的情態助詞,可讀“喇”或“啦”,並加上“㗎”,用來加強語氣。加了“㗎”以後,說起來會比較自然,如(221)和(222)。

(221)佢最鍾意食魚㗎喇。 (他最喜歡吃魚了。)

(222)佢最鍾意食魚㗎啦。 (他最喜歡吃魚了。)

簡單來說,無論讀高平調還是中平調,總之有“㗎”的出現,“喇/啦”就是認為類的助詞,高平調而拉長的,就是肯定類的助詞。只讀中平調而沒有“㗎”,有可能是評價類的助詞。

得㗎 (dak1 gaa2) “得㗎”表示“本來應該做某事而沒有做(含輕微責備義)”(鄭定歐1997:361),有“理應、應該”的意思(歐陽偉豪2008:174),如(223)。

(223)你同佢講聲得㗎。 (你本應跟他打個招呼。)

黃卓琳(2014)根據句子的意義,把“得㗎”的用法分為四個小類,包括:(224)表示成事的條件跟現實情況不相符、(225)表示祈使、(226)用於疑問,希望聽話者先回答問題、(227)用於告知、提醒。(224)的“得㗎”表示條件,該句可以表達“除非他有錢”這個意思,其他幾例的“得㗎”都不能用“除非”來理解。

(224)佢有錢先得㗎。 (他有錢才行啊。)

(225)咪郁嚟郁去得㗎。 (別亂動啊。)

(226)兩個都長頭髮,邊個得㗎? (兩個都長頭髮,到底說誰呢?)

(227)佢幾咁孤寒得㗎! (他多麼吝嗇啊!)

(224)的“先”表示條件,跟普通話的“才”差不多,也可以說成“先至”(sin1 zi3),如(228)。一般快讀時,還是把“先至”的“至”省略,如(224)的說法比較自然。把“先”省略,只剩下“至”也可以,如(229)。如果“先”和“至”同時省去,不算太自然,如(230)。至於(231)的祈使、(232)的疑問、(233)的告知等語境,“先”可加可不加。

(228)佢有錢先至得㗎。 (他有錢才行啊。)

(229)佢有錢至得㗎。 (他有錢才行啊。)

(230)?佢有錢得㗎。 (他有錢才行啊。)

(231)咪郁嚟郁去先得㗎。 (別亂動才行。)

(232)兩個都長頭髮,邊個先得㗎? (兩個都長頭髮,到底說誰呢?)

(233)佢幾咁孤寒先得㗎! (他多麼吝嗇啊!)

“得㗎”這四種用法,其實跟句類的劃分有關。上述(225)、(226)、(227)的句子本來分別屬於祈使句、疑問句、感歎句,所謂“告知、提醒”的作用,就是感歎句,而必須由形容詞謂語句組成,(227)的“孤寒”(吝嗇)就是形容詞做謂語的例子。至於陳述句,只能表示條件,而且不能缺少“先”。疑問句方面,“得㗎”可以進入(232)的特指問句、(234)的選擇問句、(235)的反覆問句,但不能進入是非問句,(236)是不能說的(黃卓琳2014)。

(234)你飲奶茶定咖啡得㗎? (你到底喝奶茶還是咖啡?)

(235)你去唔去得㗎? (到底你去不去?)

(236)*你去咩得㗎? (你去嗎?)

有“得㗎”的祈使句,如果太“簡單”,接受度比較差,如(237),最好能多加一些成分,如(238)表示條件的“先”、(239)的情態動詞“要”、(240)的狀語“乖乖哋”(乖乖的)等。這種所謂祈使句,其實表達了一種必要條件,缺少了這個條件,就不能產生一個預期的結果。(238)和(240)雖然表面上沒有情態動詞,但仍隱含了情態意義,如(238)表示某人願意去才行、(240)表示聽話者一定要乖乖的去才行。

(237)??去得㗎! (去才行!)

(238)去先得㗎! (去才行!)

(239)你要去得㗎! (你要去才行!)

(240)你乖乖哋去得㗎! (你要乖乖的去才行!)

上述的陳述句,跟這裏所說的所謂祈使句,情況差不多。(241)不太能說,加上表示條件“先”的(242)比較好,即使沒有“先”,加上了表示情態的“要、肯”,也可以接受,如(243)。上述不太自然的(230),如果多加表示情態的“要”,語感顯然好得多,如(244)。由此看來,加上“得㗎”的陳述句和祈使句,都表示必要條件,而且都有比較強烈的情態意義。

(241)*佢去得㗎。 (他去。)

(242)佢去先得㗎。 (他去才行。)

(243)佢要肯去得㗎。 (他要肯去才行。)

(244)佢要有錢得㗎。 (他要有錢才行啊。)

定啦 (ding2 laa1) “定啦”表示“對事態的推斷”(方小燕2003:139)、“強調語氣”(劉扳盛2008:78),如(245)。“定啦”也可以讀作“定嘞”(ding2 laak3),仍然表示推測(劉扳盛2008:78),但“肯定的意味較強”(方小燕2003:139)。不過,在現在的香港粵語,“定啦”屬於舊式的用語(歐陽偉豪2008),較少使用。

(245)天都黑晒,落雨定啦。 (天全黑了,必定要下雨了。)

除了表示對事態的推斷以外,“定啦”還可以表示對事態的確認(黃卓琳2014)。(246)的“定啦”並非推斷,而是乙對自己所做過的事的一種肯定。

(246)甲:你有冇去揾過佢? (你找過他沒有?)

乙:有定啦! 當然有。

不過,“定啦”這種所謂確認的用法,能搭配的謂語很有局限。如果回答是否定,如(247)的“定啦”沒有那種確認的意思。把主語由第一人稱改為第三人稱,“定啦”的推斷意思很明顯,如(249)。由此看來,表示確認的“有定啦”可能是一種特殊的用法。

(247)甲:你有冇偷嘢? (你有沒有偷東西?)

乙:*冇定啦! 當然沒有。

(248)甲:你寫好文未? (你寫好論文沒有?)

乙:*寫好定啦! 當然寫好。

(249)甲:佢寫好文未呢? (他寫好論文沒有呢?)

乙:寫好定啦。 應該寫好了。


1

“嚊”在早期粵語用作選擇問句的析取連詞,讀作“bi6/be6/bei6”(丘寶怡2007,黃海維2007)。這個用法,在現代粵語已經消失了,也跟助詞“嚊”無關。

2

(220)表示蔑視口吻由鄧思穎(2013b)一文的審稿人指出。

3

音長問題和複合體的可能性由鄧思穎(2013b)一文的審稿人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