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語氣詞與助詞

“語氣詞”、“助詞”等術語,在漢語語法學的文獻裏常常有不同的定義,用來指稱不同的詞,往往引起讀者的混淆。

朱德熙(1982)所說的“語氣詞”,是指普通話句末的“了、來着、呢、嗎、吧、嚜、啊、欸、嘔”等虛詞。相比起來,粵語句末成分特別豐富,也特別引起學者的注意,有不少的研究。粵語句末成分的叫法有多種,例如“語氣詞”(袁家驊等1960/2001,高華年1980、徐芷儀1999等)、“助詞”(張洪年1972/2007,李新魁等1995,彭小川2010等)、“語助詞”(梁仲森2005等)、“語氣助詞”(施其生1995)、“句末助詞”(鄧思穎2002b,2006b等)、“句末語氣助詞”(方小燕2003等)。由於英語缺乏這種成分,沒有現成的術語可以對應,叫法也有多種,較為常見的如“particle”(張洪年1972/2007)、“sentence-final particle”(Law 1990,Matthews and Yip 1994,2011,Fung 2000,Leung 2006,Sybesma and Li 2007,Wakefield 2010等)、“sentence particle”(Kwok 1984,Matthews and Yip 1994,2011等)、“utterance particle”(Luke 1990,梁仲森2005等)。

把粵語這種虛詞稱為“助詞”,主要描述它們不能自由運用的一面,較為中性。正如張洪年(2007:180)指出,“助詞是一種不能獨立的虛詞,只出現在句子或詞組的末端,和整個詞組句子結合”,用“particle”一語也可以籠統包含這類虛詞的特點。冠以“句末、sentence-final”,側重形式上的特點,強調這類虛詞出現在賓語之後的位置。冠以“語氣、utterance”,側重語用上的特點,強調這類虛詞所承載的功能。

朱德熙(1982)所講的“助詞”,跟上述的所講的句末虛詞不一樣。他的“助詞”是用來指普通話的“的”字結構的“的”、“所”、“得”、“似的”。

所謂“的”字結構,是體詞性成分或謂詞性成分加上“的”的用語,例如普通話的“木頭的、便宜的、看電影的”。徐芷儀(1999)把粵語表示領屬關係的“嘅”(的)和所謂“嘅”字結構的“嘅”都分析為結構助詞。我們認為所謂“的”字結構的“的”跟附加在定語之後的“的”(如“木頭的桌子”的“的”)都是一樣的(Tang 2011)。定語後的“的”當作後綴(朱德熙1982,鄧思穎2010),所謂“的”字結構的“的”也應該當作後綴。既然“的”是後綴,就不是詞。不是詞,就不應該分析為助詞。套用在粵語的情況,“高嘅、矮嘅”的“嘅”(的)是後綴,不是助詞。

“所”加在及物動詞前頭,例如“我們所反對的”,是古漢語遺留的用法。朱德熙(1982)認為普通話的“所”是助詞,但也有學者認為是詞綴(張靜等1980:90)、附着形式(clitic)(Ting 2003,2005,2008),甚至是副詞(張洪年2007:298)。“所”在粵語口語基本上不用,即使能用,往往受到語體所限,通常用在較為接近書面語的語境。雖然“責備”和“話”(waa6)意義差不多,但“我所責備嘅人”和“*我所話嘅人”有明顯的差別;“食”和“噒”(leon1)(細細地啃)都跟吃有關,但“我所食嘅嘢”比“*我所噒嘅嘢”好得多。假如我們把“助詞”這個術語留給句末的虛詞,“所”這種較為特殊的用語則不稱為助詞,把它當作詞綴也有合理之處。

朱德熙(1982:125)把可能補語的“得”當作助詞,例如“看得見”的“得”。至於狀態補語的“得”,例如“看得多”的“得”,他當作動詞後綴。我們認為可能補語的“得”和狀態補語的“得”都應該分析為詞綴(鄧思穎2010)。這兩種補語的“得”(dak1),粵語也有,而且形式上也有分別。“打得爛”是可能補語,“唱得好”是狀態補語。在否定式中,狀態補語“唱得好”說成“唱得唔好”,可能補語“打得爛”可以說成“打唔爛”或“打唔得爛”,但不能說成“*打得唔爛”。 1 此外,狀態補語“得”之後可以有個停頓,例如“唱得呢,幾好聽啊”,但可能補語“得”之後絕對不能有停頓,“*打得呢,爛啊”不能說(張洪年2007:132)。我們假設狀態補語的“得”是後綴(朱德熙1982),依附在動詞之後,而“得”後面的補語(如“唱得好”的“好”),是一個短語,短語可以擴展(如加上否定詞),短語之前也可以有停頓;假如可能補語“打爛”本來就是一個詞(述補式複合詞),“得”是一個中綴(張洪年2007:125), 2 插進“打爛”的中間。 3 既然“打得爛”的“爛”原來只是“打爛”這個複合詞的一部分,“爛”不是短語,無法擴展(如不能加上否定詞),也不能有停頓。作為中綴的“得”,可以解釋“打”和“爛”之間的緊密程度,解釋更為合理。按照這樣推論,可能補語和狀態補語的“得”不同,前者是中綴,後者是後綴。“得”是詞綴,不是詞,也不是助詞。

至於“似的”,如用在“像雪似的那麼白”、“彷彿睡着了似的”等普通話例子,朱德熙(1982)把它當作助詞。我們假設普通話的“……似的”本來是一個包含動詞“似”的小句,再加上後綴“的”,用來修飾後面的成分。進一步虛化後,“似的”重新分析為一個後綴,就好像英語作為後綴的“-like”一樣(鄧思穎2010:39)。粵語沒有“似的”,能對應的成分是“咁”(gam3)和“噉”(gam2),例如“像雪似的那麼白”在粵語可以說成是“好似雪咁白”,而“彷彿睡着了似的”可以說成“好似瞓著咗噉”。“咁”和“噉”的分工清晰,不能互換,如果上述兩個例子說成“*好似雪噉白”、“*好似瞓著咗咁”,都不能接受。徐芷儀(1999)認為“咁”(她不區分“咁”和“噉”)是粵語的比況助詞,本書把“咁”和“噉”分析為指示代詞,跟助詞無關。

經過我們的重新分析後,朱德熙(1982)所講的“助詞”,其實都可以分析為詞綴,不構成一個獨立的詞類。因此,我們可以借用“助詞”這個術語,來指稱他所講的“語氣詞”而不會產生混淆。

粵語還有一些虛詞,出現在賓語之後,例如“食飯先”(你先吃飯)的“先”、“飲多碗添”(再多喝一碗)的“添”。這些在賓語後的虛詞,往往稱為“後置成分”,在普通話裏是找不到的,成為粵語語法的一個特色。粵語這些“後置成分”在文獻上有不同的叫法,例如“助詞”(張洪年1972/2007,李新魁等1995,施其生1995,張雙慶1997等)、“語氣詞”(徐芷儀1999)、“副詞”(袁家驊等1960/2001,高華年1980),或冠以“後置”之名,稱為“後置副詞”(曾子凡1989,蔡建華1995a,鄧思穎2006c等)、“後置狀語”(曾子凡1989,黃伯榮主編1996,張雙慶1997,張振興2003a,李如龍2007等),以示跟一般前置的副詞、狀語不同。

我們認同張洪年(1972/2007)等的做法,把粵語這種所謂“後置”的虛詞和表示語氣的虛詞統稱為“助詞”。粵語的助詞是一個大類,之下可以按照句法、語義、功能、語用等因素,劃分為事件類、時間類、語氣類(鄧思穎2008,2009a,Tang 2009等),而語氣類再可以細分為五個小類:焦點、情態、疑問、祈使、感情。


3

也可參考鄧思穎(2010:§7)從形式句法學的角度分析這個問題。

1

“打唔爛”的“唔”、“打唔得爛”的“唔得”都應當作詞綴。

2

張洪年(2007:125)原用“詞嵌”一詞來對應“infi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