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方言語法研究

目前漢語語法學的研究,焦點往往集中在現代漢語共同語,也就是普通話的研究,主要以普通話作為漢語語法學的研究對象。在學術研究的層面,一方面可通過普通話語法的研究,建構現代漢語語法學的理論體系,而另一方面可以通過普通話跟其他語言的比較,找出漢語的特點,甚至嘗試通過比較研究引介新的語言學理論,豐富漢語語言學的知識。作為中國境內民族共同語,普通話的研究有它的重要性,這是無可厚非的,社會上也普遍把普通話視作現代漢語的代表,作為規範、標準的依據,甚至給“現代漢語”一詞賦予狹義的理解,跟普通話等同起來。

重視普通話的研究,並不意味輕視方言。事實上,方言對漢語語法學研究有非常重要的貢獻。方言語法現象豐富複雜,跟漢語的發展息息相關,正是語法學研究的寶庫。 1 朱德熙(1980)經典的“的”字研究,就是利用方言語料,通過方言比較,發現了新的現象,解開了困惑漢語語法學學界多年的難題。普通話副詞性、形容詞性、名詞性的後綴都讀成輕聲的“de”,可寫成“的”。到底是一個“的”還是三個不同的“的”,在文獻上有不少的爭議,也有不少討論。事實上,這三種用法,一到了粵語,就非常清楚,絕不含糊。這三個“的”在粵語有清晰的分工:副詞性的後綴說成“噉”(gam2), 2 如(1);形容詞性的後綴說成“哋”(dei2),如(2);名詞性的後綴說成“嘅”(ge3),如(3),這三個例子都引錄自朱德熙(1980:162-163)。從粵語的例子所見,這三個後綴的形式不同,功能不同,絕不混淆。利用方言語料,正好可以用來解決漢語語法學或普通話不少令人困惑的難題。

(1)佢成日唔停噉講。 (他整天不停的說。)

(2)呢個人高高哋,肥肥哋。 (這個人高高的,胖胖的。)

(3)黑板上邊寫嘅字係白色嘅。 (黑板上寫的字是白的。)

方言語法研究,無論對方言本身還是對作為共同語的普通話而言,都有重要的價值。方言語法研究越來越受到學界的重視,確實是一個可喜的現象。毋庸諱言,方言語法研究也面對不少困難,窒礙了初學者的興趣。

從認識的角度來看,相比起其他的語言特點,方言語法特點往往不太顯著,容易忽略。呂叔湘(1982:80)曾經指出:“方言的差別最引人注意的是語音,劃分方言也是主要依據語音。這不等於不管語彙上和語法上的差別。事實上凡是語音的差別比較大的,語彙的差別也比較大。至於語法,在所有漢語方言之間差別都不大,如果把虛詞算在語彙一邊的話。”不少方言學者也持這種觀點,例如詹伯慧(1985:9)認為:“方言之間的差異突出地表現在語音方面,詞彙方面的差別或大或小,語法方面也有大同中的小異。”

在漢語方言學界,方言語法研究相對不發達確實是一個事實。詹伯慧等(1991:240)早已指出:“漢語方言語法的調查研究工作,比起語音、詞彙方面要薄弱得多。”漢語方言語法的研究雖然在近年來較受重視,但在方言學界中還是屬“少數派”。比如說,1979年至2002年《方言》有關語法的論文只佔22%(包括詞法、句法和其他)。在語法的論文當中,詞法佔了大多數,而句法只佔少數(張振興2003b)。

就漢語語法學界而言,方言研究比較少,這是事實;就漢語方言學界而言,語法研究也比較薄弱,這也是事實。雖然方言語法研究在漢語語言學的研究中好像是“少數派”,但正好給我們一個重要的啟示,那就是方言語法研究有廣闊的探索空間,仍有不少有趣但不為人知的語言事實正等待挖掘、整理、分析,是一個極具挑戰性的研究領域。


1

本章部分內容主要根據鄧思穎(2011,2013a)修改而成。

2

朱德熙(1980)原文寫作“咁”。不過,根據目前學界常用的慣例,“gam2”寫作“噉”,而“咁”用來代表“gam3”。